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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招聘16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3)

2018-06-19 10:21  |  清苑教育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面试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举止仪表、课堂组织、课标把握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时间每人7分钟(考生准备6分钟)。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3、说课内容在面试当天从应聘该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

  4、面试记分采用体操打分法,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并实行入闱管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5、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即时公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依照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毕业学校层次高者、相同学历毕业时间早者。

  2、2018年7月23日左右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区招聘办指定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由考生在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复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复检者,视为放弃复检权利。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按应聘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六)考察考核。

  区招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七)公示

  考察考核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清苑区人社局、清苑区教育局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与安置。

  1、公示期满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岗到校,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全区正式教师编制,工资自聘用之日起由区财政统一发放,一年内执行见习期工资。

  2、招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注销编制。新聘人员工资、保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此次招聘的教师除特殊岗位外一律安排在农村缺编乡镇,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离农村乡镇。

  4、参加招聘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履行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咨询监督电话

  清苑区人社局:7950192

  清苑区教育局:811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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