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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潞城市招聘幼儿教师30名公告(2)

2018-06-19 13:18  |  潞城市政府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3、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人员与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并列,则将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并列,重新组织面试,第二场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情况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告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结束后,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须在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选岗

  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选岗,拒不参与岗位选择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七)聘用上岗

  选岗结束后,应聘人员填写《潞城市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审批表》(一式四份),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招聘领导组审批后,应聘人员与本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三、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均为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按照当年《山西省最低月工资标准》核定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的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1650元,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的工资随省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合同期内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岗位工资应当通过银行以货币形式在每月固定日期予以支付。

  (二)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聘用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可以续聘。

  3、聘用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员,两年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潞城市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招考简章

  长治市鸿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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