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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招聘8名教师公告

2018-06-21 13:33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招聘8名教师公告已发,面向社会招聘,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至7月5日,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党校成立于1948年,是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工作部门,是培训轮训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我校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校园占地面积215.6亩,总建筑面积70000㎡。人员编制354人,其中事业编制266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42名,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81人。全校共设有23个处级机构,其中包括哲学、党史党建、民族理论等8个教研部,信息管理部等3个教辅部门。设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等5个全区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现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史党建和民族理论等6个重点特色学科。

  单位所在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东段。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详见《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应聘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

  ⒊具有良好的品行;

  ⒋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学位;

  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和博士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⒎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⒏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18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⒈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和内蒙古党校网(网址:http://www.nmgdx.cn)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至7月5日,符合应聘条件者在内蒙古党校官网下载《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填写。

  ⒉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⒊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需附彩色照片)发送至我校公开招聘邮箱(nmgdxzzrsc@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岗位+姓名”。

  ⒋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⒌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⒍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71—4631836(工作日),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

  (二)资格初审

  ⒈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期间在内蒙古党校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⒉报考岗位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⒊经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7月10日在内蒙古党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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