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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招聘80名教师公告(2)

2018-06-21 14:22  |  凤泉区党政信息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50分):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岗位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专业基础知识(50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等和材料作文。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从凤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凤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享受加分政策,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以上人员须在2018年6月30日9:00-7月3日17:00期间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泉区政府老院内二楼)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资料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将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18年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持续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及考生本人未能及时持续关注网上发布信息而错过面试时间的后果自负。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面试采取讲微型课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上公布。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现实表现等,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体检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5.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若服务期限不满3年,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2018年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其它信息,将及时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持续关注,注意查询。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918699, 3096722;

  监督电话:0373—3918210。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新乡市凤泉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凤泉区党政信息网,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公告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18年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2.2018年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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