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年山东省德州夏津第一中学招聘教师29名公告

2018年山东省德州夏津第一中学招聘教师29名公告

2018-06-22 10:05  |  夏津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山东省德州夏津第一中学招聘教师29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6月28日,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2日上午9:00—11:30,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夏津第一中学创建于1951年,现为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德州市重点中学。近年来,学校始终秉承“为了每一位学生的进一步发展”的办学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并取得了较为突出的办学成绩,加快了“办人民满意高中教育”的进程。为985、211名牌高校输送了大批优秀学生,并多次荣获德州市高中教学成果一等奖。

  2017年我县按省级标准化要求新建超一流的夏津第一中学东校区,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校园布局宏大,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优秀高中教师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乐于从事教师职业。

  2.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需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已通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有关考试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

  (3)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4)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后备教师。

  (二)招聘计划

  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5人、物理5人、政治3人、历史5人、地理4人,共计29人。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分为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登录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1125125/index.html)或山东省夏津第一中学微信平台(sdxjdyzx)查看招聘信息,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后,应届毕业生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与学位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高中教师资格证(暂时不能出具原件的由学校开具证明证实且必须在2018年7月毕业前取得)、学习成绩档案及其他各种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以“姓名+所报学科+毕业学校”打包的邮件主题格式发送到报考单位邮箱(xjdyzx@126.com);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等证件扫描件, 以“姓名+所报学科+毕业学校”打包的邮件主题格式发送到报考单位邮箱(xjdyzx@126.com)。

  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到夏津第一中学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6月28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退回报考者补充。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通过初审报名成功人员于6月29日-30日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夏津一中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还应同时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公开招聘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