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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艺术学院招聘10名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人员公告(2)

2018-06-22 10:48  |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资格复审

  1.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和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学院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

  (2)本、硕、博学历、学位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学历验证报告;

  (3)个人简历及岗位报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请提交专业方向佐证材料。

  (4)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学生证和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6.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于指定时间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提前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艺术类专业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查询自己的专业技能展示及试讲时间安排,如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请及时与我处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471-4973115。

  7.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及岗位具体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由我校商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经组织集体研究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招聘岗位要求。

  五、面试

  (一)面试由学校按岗位要求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教学岗应聘人员面试为3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形式为试讲及专业技能测试,分两部分完成(允许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专业技能展示与试讲的先后顺序)。

  1.专业技能测试:应聘人员根据报考专业进行技能展示(不指定展示作品),时间:10分钟;

  2.专业课试讲:应聘人员根据报考专业自行安排试讲内容,时间:20分钟;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专业技能展示环节必须使用蒙古语介绍自己的作品和成果,试讲环节必须使用汉语讲课;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准考证》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学校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统一的面试,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单独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所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到达候考室(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首先进行身份核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参加面试,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组织考生在侯考室进行抽签,确定考试的先后顺序,并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

  (四)学校成立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面试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凡是在开考后10分钟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学校事先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学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5分。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七)考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艺术类专业岗位招聘不设笔试环节,故取消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加分政策);考生面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成绩计算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确定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经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到自治区人社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学校确定。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束后,报自治区人社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举报电话:0471-4973115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在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备案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我校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我校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6.对于在公开招聘各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7.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一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另行通知,请予关注。

  (四)本方案由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内蒙古艺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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