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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招聘360名教师公告

2018-06-27 11:26  |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招聘360名教师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5日8∶00至2018年7月8日17∶00,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整体素质,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60名,其中:高中教师130名,初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180名,特殊教育教师5名。具体岗位见《兰考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教师及初中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下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高中教师岗位无户籍限制,初中教师岗位要求报名时必须是兰考县户籍(以公安户口薄为准,下同)。

  (二)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应聘小学教师岗位:(1)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2)未曾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2000年及以前入学的且入学时为兰考县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应聘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需具有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相应专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其他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应聘三义寨乡、东坝头乡、谷营镇、红庙镇、仪封乡所属小学教师岗位的,无户籍限制。应聘堌阳镇、孟寨乡、南彰镇、许河乡、考城镇、葡萄架乡、小宋乡、闫楼乡所属各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报名时必须是兰考县户籍。

  (三)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学历。

  应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需具有幼儿教师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兰考县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兰考就业网(www.lkjy.gov.cn)、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兰考县教体局网站(www.lkxjtj.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5日8∶00至2018年7月8日17∶00。报名网址:www.lkjy.gov.cn(兰考就业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应聘者注册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期间,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人数、资格初审通过人数。

  已经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填写教师资格证书编号时,可以先填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编号,但应聘者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以前将正式教师资格证书提交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7月5日8∶00至2018年7月9日17∶00

  应聘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最迟应于2018年7月9日17∶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未再次报名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

  3.交费

  应聘者资格初审通过后应及时通过网络交纳考务费,标准为90元/人,完成交费后,报名方为有效。考务费交纳后不再退回。交费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24∶00。逾期未按时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聘者,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审验,可免予交纳考务费。

  4.加分的申请和认定

  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应聘者为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笔试成绩加10分。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7月12日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后,对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享受以上加分政策;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应于2018年7月16日00∶00至7月18日24∶0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应聘者参加考试必须持有效期的身份证、准考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面试通知中未指定的其他任何考试违禁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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