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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招聘教师18名公告(2)

2018-06-29 11:34  |  曲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和录(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未就(过)业保证书、《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经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罗平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信息核对准确无误后,并进行照片采集。

  在职人员报考除上述材料外: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人员证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及其他人员还须提供经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登记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证明(证明须注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起止年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样本)可到www.ynqjrs.cn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涉及提供相关相关证明(书)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书)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2018年7月8日)。

  (五)报名考试费

  1.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2.报名结束后,对无人报考、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由罗平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3.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照《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办理免交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到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参照《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8年7月20日到罗平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八、笔试

  (一)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1.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四个层次命题。

  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教育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设定。

  2.招聘岗位的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同时报送《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情况说明》,(样本)可到www.ynqjrs.cn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笔试试题类别(内容)由曲靖市教育局统一确定。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九、笔试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规定的加分类型及分值执行,加分材料参照《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提供相应加分材料。考生本人或委托人须在7月12日前到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罗平县教育局、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7月24日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复审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加分人员情况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于2018年8月2日在规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仅限2018年有效。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8月3日下午17:30前向罗平县教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十、资格复审及要求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对拟体检、考察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罗平县教育局。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本方案第七条第(四)项内容提供所需材料,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不按时参加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1.资格复审采取罗平县教育局初审、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的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行资格复审。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教法技能》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学》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心理学》成绩相同的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若还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超过招聘计划人数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人员)。

  3.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多个学历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1天,向罗平县教育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须填写资格复审未通过告知书)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一次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原则上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按本公告第十条第(三)项第2点第(2)款的办法确定。

  6. 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7.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规定网站《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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