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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遴选优秀教师74名公告

2018-06-29 13:12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遴选优秀教师74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9日—10日,报名地点为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九楼会议室,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及时补充教师队伍缺额,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发展需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和《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区属学校教师需求实际,顺庆区计划面向区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优秀教师遴选48名,面向区内农村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遴选15名,面向区内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遴选11名,共74名教师补充到城区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区外遴选优秀教师对象为:区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5年及以上、年龄在42周岁以下的教师(参加工作前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在职在编年限可放宽至2年);

  面向区内农村学校遴选优秀教师对象为:区内农村公办学校在职在编3年及以上、年龄在42周岁以下的教师(不含各街道办事处下辖学校,鱼龙小学除外);

  面向全区公办学校遴选优秀教师对象为:全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3年及以上、年龄在42周岁以下的教师。

  42周岁以下的教师是指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职在编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8月31日,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的,其服务期可按在编计算。

  (二)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区外公办学校教师近5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区内公办学校教师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面向区外遴选优秀教师其它条件见附件3;面向区内农村公办学校遴选优秀教师其它条件见附件4;面向区内公办学校遴选优秀教师其它条件见附件5。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业绩条件(报名的业绩条件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不计获奖时间)

  ①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其中一项的(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其它奖项是否认可,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

  ②获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教、说课(不含有效课堂展评和实验操作)县(市、区)级奖项的(证书颁发单位必须为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所、教研室、进修校,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③任教所报考学科获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等级奖(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④取得“市(州)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且在有效时限内、“市(州)级及以上所报考学科骨干教师”(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市、州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⑤参加工作前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遴选办法

  遴选优秀教师以“评审+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业绩评审得分(总分10分)+笔试得分×30%+面试得分×60%构成,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录取人员。

  1.评审办法

  (1)根据报考者提供的业绩材料实行量化评分,提供的奖项应同时附相关文件,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6。同时间段(自然年度)获得相同类别的荣誉称号或奖项只按最高层次计分,不累加,最高分数为10分。

  业绩评审分占总分数的10%。

  (2)业绩评审计分条件如下:

  ①近五年内(2013年9月1日至本次遴选报名之日止,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其中一项的(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其它奖项(近五年内的)是否认可或纳入量化,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

  ②近五年内(2013年9月1日至本次遴选报名之日止,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获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教、说课(不含有效课堂展评和实验操作)县(市、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证书颁发单位必须为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所、教研室、进修校,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③近五年内(2013年9月1日至本次遴选报名之日止,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任教所报考学科获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等级奖(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④取得“市(州)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且在有效时限内、“市(州)级及以上所报考学科骨干教师”(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市、州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⑤参加工作前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

  (3)考生业绩评审分数等相关信息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www.shunqing.gov.cn),公示时间为3天。

  2.笔试

  笔试占总分数的30%。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按30%折合计算。笔试结束后,由业绩评审得分+笔试得分×30%算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为统一综合试卷,不分学科,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和写作等。

  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在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www.shunqing.gov.cn)。

  3.面试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遴选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最高不超过3:1(有效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若遇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入围得分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办法

  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进行打分,按60%折合计算,面试成绩占总分数的60%。

  面试教材范围:顺庆区现使用的教材(其中:①小学一、二年级教材不考;②小学语文以讲读课文为主)。

  面试成绩(指面试折合之前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遴选资格。

  5.成绩的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考者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工作完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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