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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湘潭经开区制教师招聘60人公告(2)

2018-07-03 14:13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笔试

  笔试按招聘岗位总计划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最高的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时量: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公布。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同一岗位招聘总计划数在10个或10个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总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同一岗位招聘总计划数在10个以下的按照招聘岗位总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湘潭经开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③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教师资格已申报盖章的证明);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笔试准考证。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规定的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 ,降低面试比例到1:1.5,未达1:1.5比例的,予以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湘潭经开区网站相关公告)。拟面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四)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满分为100分。

  面试方式: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微型课(试教),音乐、体育、美术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湘潭经开区网站相关公告)。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六)选岗

  中学教师全部安排到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任教。小学同一学段学科有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照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选择学校志愿。选岗出现放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

  (七)体检

  按综合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其中,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生、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则取消聘用资格。复核时如资料不符,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办理相关手续,由学校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咨询监督电话

  经开区文教卫计局:0731-52379341

  经开区监察局:0731-52379329(举报电话)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特别提示:另需招聘中小学临聘教师72人具体岗位详见链接:(http://xtjkq.xiangtan.gov.cn/govxxgk/001001/2018-07-02/dfc85e22-b68c-48fc-8975-07a1335dd30f.html ),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与临聘教师招聘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报考编外合同制教师的考生视同为同时报考临聘教师,优先录用为合同制教师,再根据考生自愿原则,录取临聘教师。

  湘潭经开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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