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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51名公告(2)

2018-07-03 16:48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幼师岗位专业知识,幼儿类教育学、心理学、幼儿行为能力解读、集体活动教案撰写等。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由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组织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

  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2018年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师范类毕业生证明,2018年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原则上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告)。

  面试形式为:基本功(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和演课。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面试成绩公布方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体检工作由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经开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和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8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在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分两次进行考核,两次考核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拨付,参照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27—88859079。

  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七、政策咨询电话

  宿迁经开区组织宣传统战部0527-88859912

  宿迁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0527-88859080

  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27-84333305、84333308

  附件下载: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宿迁经开区组织宣传统战部

  宿迁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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