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3)
4.确定拟录入人选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权重加权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拟招录人数确定拟招录人选,出现并列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四)体检
由派遣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安人员聘用政审要求”进行政审。
(六)公示与录用
考试成绩、各阶段入围名单和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随招录工作进度在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和公示,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招录期间广泛接受监督,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其他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随时取消其招录过程中的相应资格;确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其进入招录下一环节。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配,否则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加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规则同“确定拟录入人选”规则。
(七)招录工作由开发区公安分局纪检室全程监督。
招录联系电话:024-85815828
招录监督电话:024-85815837
注:本次辅警招录的相关信息以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点击下载:报名登记表
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