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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招聘教师130名公告

2018-07-09 11:04  |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招聘教师130名公告已发,面向社会招聘,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19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选拔招聘部分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优秀人才充实师资队伍,根据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8〕62号)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和学校

  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130名,其中小学教师116名(语文30名、数学30名、英语25名、信息技术15名、体育16名)、幼儿园教师10名(机关幼儿园8名、教工幼儿园2名)、启智学校教师4名,具体岗位见《澄海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6至2018年汕头市生源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6至2018年澄海区生源或澄海区户口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体育教师岗位的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体育专业毕业生;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幼师专业(学前教育)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具体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2018年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参加招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存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同时在澄海区人民政府网、澄海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择优聘用原则。笔试和面试分开进行,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并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统一招聘,统一安排原则。

  由区教育局统一接受报名、统一聘用,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先后选择聘用学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 优先聘用;其他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抽签决定人选)。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

  详见《2018年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专业代码请查阅《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澄海区玉潭路教育局三楼会议厅。

  (四)报名程序。

  1.提供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18年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下载并填写《2018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后双面打印。报名时缴交大一寸彩色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按要求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上,并在照片背面及报名表上亲笔签名。

  2.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组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资格审查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企业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5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1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取得证书的,由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交《2018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考试

  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工作规范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要求,结合澄海区教育实际情况执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次笔试、面试成绩均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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