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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135名公告(2)

2018-07-11 13:24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C类岗位

  1.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分学科进行,考试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2。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专业技能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笔试范围。若达不到1:5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纳入笔试范围。考试设置监督席,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进入笔试人员及其成绩在历城区政府网站( http://www.licheng.gov.cn)公布。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缴纳笔试考试费40元。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建设与改革、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可在历城区政府网站( http://www.licheng.gov.cn)查询。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30%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综合考核范围。若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纳入综合考核范围。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领取综合考核通知书。相关事宜详见历城区政府网站( http://www.licheng.gov.cn)公告。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考试设置监督席,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综合考核通知书参加考试,综合考核时间和地点详见综合考核通知书。综合考核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中第9条。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综合考核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因取消综合考核资格出现的人选空缺,按规定在本招聘岗位实有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在达到综合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核,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及其考试成绩在历城区政府网站( http://www.licheng.gov.cn)公布。

  七、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应聘人员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历城区教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从本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八、选择工作单位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拟安置工作单位在历城区政府网站( http://www.licheng.gov.cn)上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核,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聘用

  在历城区政府网站( http://www.licheng.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现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对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历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招聘咨询电话:58768715 58768716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十二、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历城区政府网站( http://www.licheng.gov.cn)公布;如果该网站出现网络故障,本次招聘相应公告将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教师招聘专栏(http://jnedu.jina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查询。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所有附件

  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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