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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2)

2018-07-19 15:04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形成竞争比例的,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总成绩须达到1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环节。对未形成竞争比例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8月4日

  面试地点: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时,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资格复审工作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对拟聘人员的网报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聘用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体检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若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心理测试开始时间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整理完整合法有效的递补材料,进行备案。

  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通过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生经面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下载打印《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经本人签名确认,资格复审时提交招聘单位。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三)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四)对伪造相关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其附件均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hbgyzy.edu.cn)、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syrss.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北京中路38号)0719-8126150、8126149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地址:市府路9号):0719-8650722

  监督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市府路9号)0719-8654933

  附件:

  1、《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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