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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招聘教师260名公告(2)

2018-07-30 09:54  |  驻马店人才信息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六、考试

  高中和职业中专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岗位只进行笔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岗位中语文、政治、美术、舞蹈、学前教育岗位笔试科目为文科综合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软件工程开发、医学、材料工程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理科综合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英语岗位笔试科目为英语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

  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8月6日工作时间向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入伍证、退伍证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二)面试

  1. 确定面试人员

  高中、职业中专阶段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报考岗位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网上打印的《2018年正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到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公布。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一次性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

  高中、职业中专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乡镇小学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录用后按各岗位考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自主选择乡镇。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3下载

  咨询电话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2351865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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