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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2)

2018-07-30 14:43  |  吕梁人事人才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出具相关证书、证明或者提供相关资料,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表3)。

  应聘人员必须诚信应聘,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在考试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无论处于招聘过程的哪个环节(包括已聘用),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解聘。

  5、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2:1及以上,低于2:1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若有取消岗位情况,将通知有关考生改报其它岗位。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不达合格成绩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成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揭晓后进行,所审材料与资格初审相同。

  资格复审开始前,按招聘岗位名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均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由县招聘教师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进一步确认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资格复审中,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后,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教师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分讲课和答辩(技能展示)两个环节,时间25分钟(讲课15分钟、答辩10分钟)。讲课占面试成绩的7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小数。以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县教体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后果自负。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考察由县教体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被考察人员需提供:①就业报到证、人事(或学生)档案;②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③在校期间的操行评定;④个人科研成果,个人荣誉证书;⑤其它能证明个人素养的相关材料。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县招聘教师领导组根据岗位职数、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教体局按程序报县人社局批复。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书及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时报到。

  (九)聘用

  1、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纳入全额事业人员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应聘人员须在应聘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2、参加应聘人员确定被聘用后,不按时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3、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时间及地点安排,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网站信息。以上各环节时间,均过期不候,逾期责任自负。

  六、纪律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如有违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县教师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4581223(公告期间)

  0358—4421456(报名期间)

  附: 1-3

  临县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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