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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宜春市国资委市直行政单位选调公告(2人)

2018-08-03 11:50  |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市国资委拟面向市直行政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公务员编制(或符合交流进机关的参公编制)干部2名。 二、范围和条件 (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市国资委拟面向市直行政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公务员编制(或符合交流进机关的参公编制)干部2名。

  二、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在市直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且服务年限至少为两年;

  2.在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参公人员,且服务年限至少为两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要求;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体专业条件见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构成有回避关系的(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填写《宜春市国资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后,直接到市国资委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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