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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宿州技师学院招聘教师公告(2)

2018-08-13 16:42  |  宿州人事考试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3、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4、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

  (四)无生上课或说课

  无生上课或说课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无生上课或说课人选。

  无生上课或说课入围人员名单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网站、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无生上课或说课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无生上课或说课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无生上课或说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无生上课或说课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和无生上课或说课成绩各占5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统考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和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每环节递补不超过一次,已经公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手续,安徽宿州技师学院按照聘用员工管理。

  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办理“五险”。

  五、组织领导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招聘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邀请市纪委全程监督。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等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七、其他事项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及时登录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网站、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7-3931131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31151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

  2018年8月10日

  附件:宿州技师学院2018年招聘教师计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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