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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办事处招聘高层次专任教师4名公告

2018-08-16 10:46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办事处招聘高层次专任教师4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8月30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4名,具体岗位见《2018年中山市西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所招聘岗位的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西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2.社会上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应聘教师岗位者须具有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

  2.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29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和学士以上,且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指岗位等级、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或以上(指岗位等级和任教学段)的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表里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是指职称改革前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报考者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时,请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现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并备注清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其对应等级可查看《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过渡名称对照表》(附件3))

  (四)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的时间:

  2018年8月29日-8月30日(共2天)8:30-11:30,14:30-16:30 。

  (2)地点:中山市西区文体教育局(西区升华路8号西区办事处南楼405 室)。

  (3)超过规定时间或没按规定地点、要求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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