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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省烟台开发区招聘教师41名公告(2)

2018-08-23 11:18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考试

  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科目为一门,主要考核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计划在4人(含)以下的按1:4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为5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eda.gov.cn/)查询。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缴费后,发给面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环节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将随时取消相关人员以后环节的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2018年尚未正式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中小学教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信等);报考初中英语教师岗位且所学专业为翻译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大学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外留学人员须委托烟台市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试讲、技能展示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场其它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四)总成绩计分办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http://rsj.yeda.gov.cn/(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五、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报名期间,经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可追加符合岗位需求的近似专业,具体见报名期间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eda.gov.cn/)公布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审查通过专业目录》。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396721

  监督电话:0535-6396729 0535-6396773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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