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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2018-08-24 10:29  |  灵璧县教体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已发,有意者可联系学校进行报名,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选调对象

  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含城区学校借调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岗位(面向农村中小学教师见《灵璧县2018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第二号)》)

  四、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3.1)面向农村中小学教师: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同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同学科教师资格证,无对应学科的,理工类教师资格可申报小学数学学科、文史类教师资格可申报小学语文学科,教师资格为其他或无学科的可报小学教师岗位。

  2)面向城区借调教师:报考初中、小学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按照选调岗位计划、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面向借调教师

  各学校需成立选调教师领导工作小组,制定选调教师工作考核方案。

  1.对于借调到城区的教师,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采取考核选调: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原开出行政介绍信介绍到灵城镇、虞姬乡至今仍在该校任教的,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文任命的校干及中层干部,未办理编制手续,经借入学校考核合格的;

  2)2016、2017年因城区学校学科紧缺,由教体局从农村学校调剂补充到灵璧初级中学、实验学校、灵璧五中至今仍在该校任教的,经借入学校考核合格的;

  3)2016年原一中、灵中借调的初中教师,通过电脑派位选派到灵璧县初级中学和实验学校、至今仍在该校任教的,经现任教学校考核合格的。

  2.对于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城区学校借调人员,由借调学校成立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调教师工作考核方案,报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操作。通过考核和考试(考试、考核均为100分,按照考核占50%,考试占50%合成总成绩)从各校各类借调人员中择优选调80%,该类人员为自借调之日起一直在岗在校且能胜任所代学科的、入编时间满二年以上(不含试用期、服务期)的借调人员。

  3.报名。报名时填写《2018年灵璧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审核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盖章), 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后注明学校、姓名)。

  4.公示结果。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2018年灵璧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汇总表》(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指派专人于8月26日上午11时前报送(附件1、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至教体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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