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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选聘高中教师10名公告

2018-08-30 14:02  |  内丘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选聘高中教师1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此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统一选聘方式进行。

  二、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内丘中学公开选聘高中教师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内丘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30周岁(1987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相应教师资格证;

  5.学历要求:

  (1)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其本科经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9月1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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