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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2)

2018-09-03 11:54  |  兴隆县人民政府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1、笔试

  (1)笔试将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2)笔试要求与高考要求相同,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学前教育学50%、学前心理学50%。

  (4)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13日13:30—17:30,领取地点:兴隆县教育局人事股(兴隆县迎宾路国税局旁)。

  (5)笔试时间:9月15日上午9:00—11:00。

  (6)笔试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将在准考证中明确。

  (7)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即时公布。

  2、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小数点四舍五入)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遇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采取评委当场亮分形式,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幼儿教师基本必备的几项核心技能、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5)面试时间10分钟。

  (6)面试总成绩100分。

  (7)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所报岗位1:1进入体检,体检标准依照《河北省申请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表》(见附件)需考生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政审。县公安局对招录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和成绩册报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5、公示。将拟录用名单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被举报,经查问题属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为本

  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在招聘过程中,本方案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方式

  被聘教师实行“政府购买”、“局管校用”、“编外用工”“合同管理”模式。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使用,实行日常及年度考核制度。人事关系由县教育局管理,档案存放县教育局。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聘参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被聘教师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教师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三年,期间不得申请内部调动。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5052759

  附件:

  1、《兴隆县2018年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

  2、《2018年兴隆县幼儿教师招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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