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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36人)

2018-09-03 15:35  |  赣州人事考试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江西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6人,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9月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一楼(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3号)。笔试时间:2018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人际交往、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为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或本科(不含研究生)学历,专业为法律类、公安类、中文类(详见《岗位表》);

  4.计算机记录达到速度90字符/分钟、准确率90%以上;

  5.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Office办公软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两年以上(截止报名时)检察机关、法院、律师事务所助理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酌情放宽至40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 现在本院从事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报考时可不受专业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9.符合应聘职位要求和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二)岗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1:《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专业参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设置。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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