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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沧州河间招聘合同制教师100名公告(2)

2018-09-11 09:38  |  河间教育公众号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招聘学科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或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评委全部为外聘评委。

  考生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5、总成绩确定。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条件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证件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外,还需要审核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从报考该同一学科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全日制学历、第二学历高低顺序确定。按照以上顺序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以下体检、公示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以及聘用一个月内出现的岗位空缺的,在本学科招聘计划内依此程序递补。

  (四)体检

  根据各学科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河间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河间周报微信公众平台、河间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教育体育局制定聘用办法并聘用到相关用人单位。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聘期五年(含试用期)。第一年(试用期)工资2100元/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从第二年开始,档案工资参照本单位事业人员执行,并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绩效工资、取暖费、独生子女费、乡镇工作补贴(在乡镇工作的)。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同时参加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五年合同期满,实行双向选择。

  四、其它

  公开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负责统一考试的标准化试题命制、阅卷,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察委、人大、政协监督。

  特别提醒:

  1.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河间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河间周报微信公众平台、河间教育微信公众号,招聘工作相关事宜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咨询电话:0317—3665279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18年9月11日

  附件:《2018年河间市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学科(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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