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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烟台高新区选聘工作骨干和聘任制工作人员公告(15人)(4)

2018-09-12 14:22  |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七、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烟台高新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应聘工作骨干岗位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原编制身份不变。应聘聘任制岗位人员的与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烟台高新区工作,工资待遇按高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3年,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应关注报名网站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网站公告通知栏(http://www.ytgxq.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通过以上网站发布通知信息,不另行进行电话通知。因本人未关注网站通知等原因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选聘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922109

  监督电话:0535-6922030

  报名及公告通知网站: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ytgxq.gov.cn/)

  附件:

  1、烟台高新区公开选聘工作骨干和聘任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烟台高新区公开选聘工作骨干报名表.doc

  3、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聘任制人员报名表.doc

  烟台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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