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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罗田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名公告

2018-09-12 16:02  |  罗田县政府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湖北省罗田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至9月 25 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严明事业单位进人纪律的紧急通知》(黄人社发〔2015〕5号)等文件要求,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拟组织县卫计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1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罗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招聘部门在编在职职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8年罗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在罗田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luotian.gov.cn/)、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trs.luotian.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9月 25 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主管局政工股。

  报名费用:按照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条件表》 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2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若因电话变动无法取得联系,责任由考生承担。

  4、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要求,对实习实训大学生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进行定向招聘。截止2018年9月10日,已在黄冈辖区内实习实训1个月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实习实训大学生、“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专项招聘”的岗位招聘 。若“专项招聘”报名人数不足,可将其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同类非“专项招聘”岗位。

  请上述考生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供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2018年罗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见附件3)、《实习实训大学生考核鉴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三项目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优惠,不能报名参加“专项招聘”的岗位招聘 。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工作人员在报名时应及时、细致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避免延误和疏忽,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资格审查中要提高对考生报考资料信息的保密意识。

  对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专业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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