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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丰都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15特岗教师145名公告

2018-09-26 10:07  |  丰都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8日
考核时间 201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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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2006〕44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渝人社发〔2016〕281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双特计划”教师招聘简章》的有关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丰都县2015年特岗教师定向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2015年丰都县招聘的特岗教师且服务期满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聘人数14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丰都县定向公开招聘2015年特岗教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非2015年丰都县招聘的特岗教师。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丰都县教委办公楼人事科;咨询电话:70700807,7071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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