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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选调公告(5人)(4)

2018-10-16 10:12  |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九、体检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征收办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市征收办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考核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由市征收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一、公示

  市人社局在潜江市人社网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手续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弃权等产生的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由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二)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迅速与市征收办联系,及时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选调机会。报考咨询电话:市征收办,0728-6291991;

  (三)公开选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监督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

  (四)本公告由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潜江人社网:http://www.hbqj.gov.cn/srlzy/

  潜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qjrsks.cn

  附件:

  2018年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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