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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师范生60名公告

2018-10-16 11:03  |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重庆市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师范生6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9年应届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讲课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单位及人数

  招聘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招聘人数为6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9年应届免费师范生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仪态端庄,语言流畅,思维敏捷,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强;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四)免费师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的学科相同;

  (五)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按照免费师范生招生协议规定,自愿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六年以上,未满规定工作年限者,按市教委有关免费师范生协议规定处理;同时按照我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规定,新进人员需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工作期者提出辞职或者调动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免费师范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

  (九)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实行现场报名,对岗报考。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学科的需求,每人只能选择《岗位条件一览表》中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应聘。

  (二)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复印件。

  2.本人自荐书1份(含学校推荐书、在校学习学科成绩表或证明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3.1寸免冠照片2张。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供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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