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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39人公告

2018-10-17 10:14  |  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浙江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39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0月22日16时,笔试时间定于11月10日,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了满足我区事业单位业务发展和人才储备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的用人单位、具体岗位、招聘指标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录岗位所需的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3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3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五)户籍以2018年10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六)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北仑区教育卫生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征得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书面同意;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0月22日16时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点击进入“2018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 2018年10月23日9时—2018年10月26日16时。

  招录机关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10月29日9时—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6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8年10月30日9时—10月31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11月8日9时—11月9日16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11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考一门。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5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的,满分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录人数3人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l.gov.cn/col/col115594/index.html)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时,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2019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相关资格证书和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其中北仑区委党校教师岗位、北仑广播电视中心的全媒体记者岗位、北仑区文化馆的舞蹈编导岗位需要进行技能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其中有技能测试的岗位的面试总成绩由技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采取5:5的比例合成。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程序和标准执行,期间国家或省市出台新的体检政策,则参照新的体检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截止公示结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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