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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昆山市教育系统招聘职业学校招聘教师15名公告(2)

2018-10-29 11:36  |  昆山市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资格确认所需材料:现场确认者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还,复印件留存);邮寄资料确认者先将复印资料寄至招聘学校,参加考试时再提供原件验证。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报名表、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好岗位代码和姓名)、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教师资格证(或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供报名表、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好岗位代码和姓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3)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果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的相关手续。

  3.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验证材料均为原件,未提供原件者视同不符合报名资格。

  (2)本次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资格确认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属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进行回避。

  (4)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经资格确认合格的报名者将由招聘单位电话告知领取准考证及参加考试等事宜。

  4.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

  (1)昆山开放大学

  网址:http://www.kstvu.cn

  联系人:徐涛,联系电话:0512-57790011

  地址:昆山市娄苑路169号,邮编:215300

  (2)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网址:http://www.ksyzz.com

  联系人:吴坚,联系电话:0512-50316899

  地址:昆山市祖冲之中路1768号,邮编:215300

  (3)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

  网址:http://www.kshqzz.cn

  联系人:乔丽,联系电话:0512-50175266

  地址:昆山市花桥镇花集路633号,邮编:215332

  六、招聘考试

  1.考试日期初定为2018年11月17日~11月18日,地点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校,具体详见《准考证》。

  2.考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要求的综合职业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考试分为综合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两部分总分各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3.考试按岗位进行,先综合面试后笔试。综合面试合格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综合面试(按占比50%计)+笔试(按占比50%计)。如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招聘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

  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录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用和管理

  经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中国昆山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同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当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市教育局。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证件的,拟录用人员应向招录单位说明情况,经市教育局同意后统一提出书面申请,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可延期办理录用手续,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新录用人员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57514790、57371237。咨询电话:57532164。

  本《简章》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2019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备案制专业课教师岗位简介表.pdf

  昆山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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