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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招聘教师240名公告

2018-11-08 13:21  |  临漳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招聘教师24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至23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点击链接加入群聊【教师招聘(编制)考试2群】更多教师招聘信息等你来~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临漳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2018年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40名,其中招聘高中教师5名、职业教育教师10名、初中教师111名、小学教师99名及幼儿园教师15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1月20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5、临漳县户籍(包含已婚配偶或父母一方为临漳县常住户籍),研究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直本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2)职业教育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3)初中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4)小学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5)幼儿园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为幼儿园或学前教育;

  (6)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8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5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四项目人员为2015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6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7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7)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小学全部岗位;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的,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教师资格证书上没有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9、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1月20日(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10、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经通过了教师资格的笔试、面试,并取得合格证,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参加报名,但需在2019年1月31日之前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等级及任教学课的教师资格证,如无法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现役军人;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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