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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教师5名公告(2)

2018-11-20 10:46  |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报名

  1.应聘人员填写《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至邮箱btqy1956@163.com,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人才引进需求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报名与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应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时间:从2018年11月20日—11月30日。联系人:胡老师;联系部门: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472-3163305。

  (三)资格审查

  1.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相关网站公布初审结果。

  2.初审通过人员于2018年12月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华路办公楼416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1)身份证原件。

  (2)《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

  (3)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四)面试考核

  1.开考比例及计划调整。同一岗位引进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请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是否开考。被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岗位和取消岗位,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未完成引进的计划,报请包头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调整到其它岗位使用,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学校网站及时公布。

  2.面试。面试通过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任教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由考官组在试讲前1小时现场确定,给应聘者提供参考用书,应聘者备考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要求使用粉笔板书教学,不提供电脑、投影等设备。

  3.面试阶段使用统一标准的评分表,考官组根据应聘者试讲情况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将组织加试。

  4.面试过程将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5.进入体检人选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告。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3.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4.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以及体检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查实确有问题者,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2018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人才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待遇

  凡正式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包头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待遇;对符合《关于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七、纪律监督

  学校纪委对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如面试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人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人才引进面试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请示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本方案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2-3363305,联系人:胡老师。

  监督电话:0472-3163313。

  附件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附件2.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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