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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省青岛市南区教育系统招聘幼儿教师40名公告

2018-11-20 11:45  |  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山东省青岛市南区教育系统招聘幼儿教师4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11月30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及省市有关规定,2018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40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要求本人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11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四川路64号)

  (二)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18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六张。

  2.《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书均应在2018年11月28日以前取得)。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6.无业人员须提交失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6届、2017届、2018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单位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并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招聘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通过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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