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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湛江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赴高校招聘教师6名公告(2)

2018-11-28 09:54  |  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报名要求:

  1.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业成绩表、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017年、2018年暂缓就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学业成绩表、《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考生。

  2.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亦可电子版打印)报名表(附件2)和准考证(附件3)各一份,并在相应位置贴上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相片。

  报名表和准考证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两份表格均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双面打印,准考证上的准考证号不用填写。

  经现场工作人员审核考生的材料,根据成绩和表现确定面试对象。

  (五)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版)》(附件4)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填写相近专业代码),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7年、2018年暂缓就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一)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具体见《考试准考证》。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于2018年12月10日上午12:00前在岭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公布。

  (三)面试。面试采用上课+问题的形式进行。每名面试考生备课30分钟,上课10分钟(英语专业考生用英语上课,其他专业考生用普通话上课)。上课结束后,回答一或两道问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试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签领面试成绩通知。

  (四)面试纪律。面试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面试纪律详见考场公布处。

  七、公布面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八、签订协议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受聘人员,不得申请调动。不签订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

  九、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网站进行公示。

  十二、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实施,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党政办负责指导和监督。

  (五)本公告由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党政办、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9-3587797(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

  投诉电话:0759-3587782(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党政办)

  附件:1-4下载

  1.《2018年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2018年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3.《2018年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准考证》.doc

  4.《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党办

  湛江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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