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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攀枝花仁和区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20名公告

2018-12-05 10:22  |  攀西人才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四川省攀枝花仁和区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2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26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screnhe.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1)。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即1987年12月13 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7.除上述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的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获得校级及以上一、二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

  (2)获得校三好、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表彰1次以上;

  (3)大学期间担任学院及以上学生干部;

  (4)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艺、体育竞赛获校级一、二等奖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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