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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和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6名公告(2)

2018-12-11 14:56  |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考核

  此次招聘在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委托青海大学组织实施。考核采取“试讲+专业答辩+实操”或“试讲+专业答辩”两种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将在发布考核测试通知时向考生公布。

  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应用化学、无机化学、化学工程岗位;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岗位;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集成电路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材料加工工程、电机与电器、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岗位采取“试讲+专业答辩+实操”的方式。

  试讲、专业答辩、实操分值各为10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60%+实操成绩×40%。

  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共党史岗位;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岗位采取“试讲+专业答辩”的方式。

  试讲、专业答辩分值各为10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考核结束后,公布应聘者的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按试讲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并列的,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方案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制定)。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人数达不到1:2的岗位,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视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办理。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在编人员须知

  1.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2.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

  以上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12月17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时间认定

  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2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和专业认定

  本《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岗位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或学历证书中专业后面的xx方向和括号内标注的xx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若学历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无法打印的,考生需联系毕业院校开具学历证明或在“学信网”学历与成绩认证栏目下申请学历认证。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未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回避制度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xrs.gov.cn)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网(www.qhcdmzy.com.cn)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要求。同时,须提供有效的通信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监督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977-8222882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0977-8202289

  咨询电话: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

  0977-8220181

  附件:2018年下半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和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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