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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公告(20人)

2018-12-11 15:33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20人,法官助理、书记员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3日。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12:00;笔试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审判业务技能和思想政治品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满分为100分。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满足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法官助理(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 10
书记员(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 10

  (三)工作职责

  法官助理工作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在执行员指导下从事信访接待、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等。

  书记员工作职责:负责案件开庭审理、调查询问、合议庭评议、宣判等记录工作;负责排期和庭前准备工作;制作案件通知书、传票等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工作;及时校对、送印法律文书以及信息录入、司法公开、阅卷和卷宗移送归档工作;完成法官在庭上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他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法官助理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或非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后在法院从业三年以上(任职年限截止到2018年12月11日,从业经历以社保登记为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4.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89年12月1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87年12月1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2年12月11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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