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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湛江雷州市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劳动合同制)(32人)

2018-12-18 14:02  |  雷州人社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广东湛江雷州市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劳动合同制)32人,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雷州市新城大道118号 雷州市人民法院政工科;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09:00-10:30;笔试地点:雷州市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09:00开始;面试地点:雷州市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八楼会议室;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由于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请示上级同意,雷州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2名,其中劳动合同制书记员A岗位26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B岗位6名,主要从事司法辅助性工作,聘用后根据人员条件和工作需要安排到具体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

  (六)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七)有较强的电脑速记和语言、文字工作能力;

  (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发布招考公告

  通过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下的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rsj.leizhou.gov.cn)和雷州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jlzcourt.gov.cn)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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