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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夏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50名公告

2019-01-02 16:28  |  夏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山西省夏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5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1月18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夏县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夏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8人,其中:全额138人,差额10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思想积极,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创新意识;

  4.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2019年1月13日为截止时间。30周岁及以下年龄为1988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下年龄为1983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5.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款之规定,部分岗位只面向夏县户籍人员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夏县人报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的方法步骤、纪律要求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夏县人民政府网站。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9:00—1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服务地为山西省且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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