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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遴选公告(26人)

2019-01-11 16:57  |  兴隆台区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遴选26人,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至1月11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报名地点:区人社局304室。此公告由华图在线整理发布,其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办公室、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兴隆台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委办改发﹝2019﹞1号)要求,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组建专业招商队伍,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将面向全区遴选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一)招商局(6个)

  每个招商局1名局长、2名科员,共计18人,从事招商引资工作。

  (二)综合服务局

  局长1名、科员7名,共计8人,从事建立招商项目库、建立全区载体资源库(土地、厂房、楼宇等)、产业政策梳理、招商计划、招商协议起草、大型招商活动筹备及后勤保障、党建、纪委监察、人事、财务、档案管理、考核评比确认、奖励政策兑现等工作。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报名局长人员应为区内事业单位(含高新区)在编人员,报名科员人员应为区内事业单位(含高新区)、国有企业在编人员及区内各单位购买服务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招商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报名局长岗位应有相关工作经验;

  2.报名局长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报名科员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经济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至1月11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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