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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嘉兴市公安局招聘巡逻处突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8人)

2019-01-28 09:56  |  嘉兴市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成绩(折合成100分)占比为50%。测试内容为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四项;体能测试成绩参考标准详见附表,合格分数线为240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为20%。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基本法律常识等。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为30%。在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20%得出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特警职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体能测试成绩÷4×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合格人员由嘉兴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公安机关的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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