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414人)(3)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其他相关招聘政策请参看《武汉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1)。
2、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条件按《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告》执行(www.whjyj.gov.cn)。
3、对《武汉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3)。
4、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5、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7-83919147;
网上报名操作咨询电话:027-82639495。
附件: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