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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省赫章县考调教师95名公告

2019-03-05 14:03  |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贵州省赫章县考调教师95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5日至7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赫县党发﹝2012﹞15号文件关于“调往城区学校(园)和调往野马川、财神、六曲、水塘、达依、平山六个乡(镇)的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原则上实行考调”的规定,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面向全县公办学校考调95名教师到赫章县城关第二小学等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就读学校工作。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合理搭配学科、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制定考调方案,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本次考调主要解决县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学生就读学校师资不足的问题,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中小学校(园)要给予支持,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报考。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见《赫章县2019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考调城区部分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就读学校教师岗位表》。

  三、考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面向编制属赫章县所辖的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考调。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3.截止2019年3月1日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或工龄。

  4.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

  (1)报考初中学段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副高以上职称,可凭相关证书放宽到大专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必须一致。从事报考学科教学工作连续3年以上,且近3个学年(2015至2016学年、2016至2017学年、2017至2018学年)教学成绩在全乡(镇、街道)同类学校(县直学校在本校比)同年级同学科中等水平以上的不受专业限制,相关证明由教管中心或所在县直学校出具。

  (2)报考小学学段教师岗位的,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不限。

  6.近三年(2015至2017年)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近三年(2015至2017年)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近两个学年(2016至2017学年、2017至2018学年)教学实绩处于本乡(镇、街道)同级同类学校(县直学校在本校内比)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以上或虽低于平均水平但两个学年均较上一年有所提升,上非考试科目的须综合表现良好。

  9.所教班级辍学率小学在0.6%、初中在1.8%、高中在10%以内。或者所教班级辍学率虽高于此标准,但低于同学校同学段平均辍学率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记录或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经查实有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败坏他人名声或有网上恶意炒作行为的。

  (四)师德师风问题突出,近三年来师德师风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五)有较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六)在近两个学年,所担任主要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低于全乡(镇)同类学校(县直校在本校比)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且较上年无提升的(同时上两个班以上的由报考者任选一个班)。

  (七)所教班级辍学率不达标的(同时上两个班以上的由报考者任选一个班)。

  (八)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组织通报或处理的。

  (九)外县调入或县内跨乡(镇、街道)调动未满3年的。

  (十)其他有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五、加分

  本次考调,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百分制折算前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后加分(不能同时提供加分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加分的,不再进行补加分)。

  (一)2016年3月至2019年1月6个学期,在除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街道)以外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含相关乡[镇]所在地县直学校)连续三年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笔试成绩加3分(连续三年既有在村校任班主任经历又有在中心小学或初级中学或中心幼儿园任班主任经历的按加3分算),未承担班主任工作的加2分(三年内既有在村校任教经历又有在中心小学或初级中学或中心幼儿园任教经历的按加2分算);6个学期内有借用到非本乡(镇)学校或其他单位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不予加分。

  (二)2016年3月至2019年1月6个学期,在除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街道)以外的乡(镇)村校(教学点)连续三年都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笔试成绩加4分(虽承担班主任工作,但期间有被本乡(镇)教管中心、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中心幼儿园和在本乡(镇)的县直学校借用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只能加3分),未承担班主任工作的加3分(有被本乡[镇]教管中心、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中心幼儿园和在本乡(镇)的县直学校借用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只能加2分);有借用到非本乡(镇)学校或其他单位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不予加分。

  (三)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街道)的非考调学校(不含中心幼儿园,水塘堡乡田坝初级中学、田坝小学,达依乡茶园小学,财神镇鱼塘小学、中田小学,六曲河镇家竹小学,野马川镇毛栗小学、大田小学、乌木小学,平山乡第二小学、中山小学),加分按除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街道)以外的中心小学执行。

  (四)教管中心人员参加考调,加分按本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标准执行;学校行政班子成员(指编制部门核定的校级领导和内设机构领导由县教育科技局行文任职的)参加考调,加分按所在学校班主任标准执行。

  (五)个人获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含各级骨干教师和名师),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临时性工作所获表彰不予认可,本款加分认定不分级别和类别,不累计加分,只以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

  以上五款加分只以其中分值最高一款认定。经县教育科技局(赫章县教育局)审批且行文交流的按本人原所在单位同等条件进行加分。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时间。

  2019年3月1日在县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gzhezhang.gov.cn/)和县教育系统政工QQ群(QQ群内信息向当地教育管理中心索取)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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