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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十堰市直学校招聘教师135名公告

2019-03-13 11:35  |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湖北省十堰市直学校招聘教师135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至3月19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推荐课程:2019年教师招聘《综合应用能力(D类)》系统提分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百题百分模块专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2019年十堰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2019年十堰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专业目录》(附件2)。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4、报名所需各类执业资格证件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完成网上资格认定程序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5、如上述各类情况进入正式聘用环节,需按照上述时间截点取得相关证书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二)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首先要是全日制,同时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仅限于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学历”,仅限于本科学历的人员;专升本的报名人员,如果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则专升本之后就读的本科需为全日制本科方可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首先要是全日制,同时指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中专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中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注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如持有教师资格证情况须在备注栏处注明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段及学科;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完成网上资格认定的考生,请与教师认证机构联系,确定通过认定后,在备注栏处注明“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2019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通过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及学科”;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在工作简历栏注明“一、编制类型:省招新机制教师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二、正式入编时间;三、原单位是否同意报考”等)、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iyan.gov.cn/)。进入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报考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登记照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所有参加此次市直学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含免笔试岗位考生)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9∶00至3月19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3月15日9∶00至3月20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选择岗位后请仔细检查,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3月27日9∶00至3月31日8:3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719-8650722)。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3份),请考生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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