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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明溪县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任教师64名公告(2)

2019-03-14 09:49  |  福建省教育厅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可加分。县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凡符合加分条件人员,请于2019年3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逾期视为不作加分处理。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在明溪县政府官网公示(网址:http://www.fjmx.gov.cn/zwgk/jy/)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县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有免笔试考生报考时,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仍按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免笔试考生一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待省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在明溪县政府官网公示(网址:http://www.fjmx.gov.cn/zwgk/jy/),不再作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查。2019年6月1日下午15:00时-17:30时,参加面试人选应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报考条件要求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到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处理(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还未办理者,应提供由学校出具的相应材料,报考语文岗位的还应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三)面试时间

  2019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计算

  1.教师招聘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招聘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招聘总成绩=(省笔试百分制成绩+规定加分)×50%+面试百分制成绩×50%

  2.应聘岗位如有免笔试人员报考时,招聘总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3.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幼儿园岗位另加专项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明溪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未配合县教育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在考核时如果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三)选岗

  招聘同一专业有多个岗位的,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同一招聘专业若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县教育主管部门将先根据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具体用人岗位,再由应聘者公开选择岗位。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选确定后将在明溪县政府官网公示(网址:http://www.fjmx.gov.cn/zwgk/jy/),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合格的,按程序报县人社局核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新聘人员在县人社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福建教师招聘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等相关问题请咨询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0591-86215690)或信息处(0591-86215662)。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请咨询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2883861)。

  (四)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参加异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县,否则,其人事档案五年内不予转递。若乙方单方面违约解聘的,其人事档案也必须达到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转递。

  八、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

  0598-8759901(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8-2813676(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本方案由明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2019年明溪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明溪县教育局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明溪县委编办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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