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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7006人)

2019-03-18 19:58  |  安徽先锋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7006名,其中省直机关693名,市以下机关6313名(含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计划);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考和涉密等特殊职位,另行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要求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93年3月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8年3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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