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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特勤看护支队警务辅助人员(120名)

2019-04-19 15:59  |  大理州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二)资格审查

  大理州监委、大理州公安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电话通知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计算。

  (四)面试

  由大理州监委、大理州公安局组成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对通过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进行测试。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大理州监委、大理州公安局派员组成审查组,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政审。向应聘人员所在村社、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书面函询现实表现以及家庭背景审查,并到相关部门查阅应聘人员人事档案。对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政审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决定聘用

  由大理州监委、大理州公安局组成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拟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招聘人员须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

  五、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聘用人员工资和“五险”总额为3500元至4000元。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相关管理、纪律要求以及定级晋级按《大理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发出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大理州监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2—2319685(大理州监委),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2-2142217(大理州纪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组),0872—12389(大理州公安机关举报投诉平台)。

  咨询电话:0872-2142129,2142346,联系人:杨警官。

  本公告由大理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大理州公安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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